我國首部能源法征求意見
來源:網絡轉載 | 發布/修改時間:2020-04-16 | 欄目:新聞動態 | 點擊:777
4月10日,國家能源局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征求意見稿)》,意味著我國首部能源法即將正式頒布。在這份長達14000多字的征求意見稿中,國家明確鼓勵高效清潔開發利用能源資源,支持優先開發可再生能源,合理開發化石能源資源,因地制宜發展分布式能源,推動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支持開發應用替代石油、天然氣的新型燃料和工業原料。征求意見稿的發布引發能源和化工行業人士熱議。
新疆新京藤石化有限公司總經理沈毅談到,即將出臺的能源法對國內能源利用及保護具有里程碑式意義。征求意見稿釋放了三個信號:一是將逐漸降低化石能源在我國能源結構中的比重。目前我國石油天然氣的儲備量和開采能力均不足以支撐國內需求,加之化石能源早已成為國際各方爭奪的焦點,因此要通過能源法來降低我國化石能源的使用比例,確保國家能源戰略安全。
二是在油氣領域形成良好的市場競爭環境。在我國,石油等化石能源屬于國家戰略物資,由國家專屬經營,不是完全的市場化競爭。能源法提出“在保護性開發的前提下,允許符合準入要求的市場主體參與油氣勘查開采”,對在油氣領域形成市場競爭環境是一大利好。
三是促進新能源和清潔能源的發展。我國有著富煤的資源稟賦,伴隨的煤層氣以及頁巖氣、頁巖油和致密氣的儲量也非常豐富,但以往對這些能源并未加以很好地開發利用。加快發展非化石能源用法律形式確認后,相信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會獲得一定的政策優惠和發展通道。
此外,征求意見稿中還提出,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的開發和加工轉換應當遵循安全、綠色、集約和高效的原則,提高資源回采率和清潔高效開發利用水平;以及促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適當發展煤制燃料和化工原料。對此,陜煤集團榆林化學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王會民表示,我國富煤的能源稟賦使煤炭被賦予了更多的使命,例如發展現代煤化工。而煤炭分質利用制造化工新材料將打破煤化工和石油化工瓶頸,實現煤化工與石油化工既“錯位”又“融合”發展,由常規大宗原料向生產新材料進一步轉化。
中國煤炭加工利用協會煤化工事業部主任阮立軍認為,現代煤化工應脫離單獨產業的孤立發展,大力推動其與煤炭開采、電力、石油化工、化纖、鹽化工等產業融合發展,延伸產業鏈,壯大產業集群,提高資源轉化效率和產業競爭力。
征求意見稿還擬將氫能列入能源范疇,業內人士認為這將極大助推這一行業的發展。兗礦集團董事長李希勇表示,氫能源作為未來能源發展方向,是培育新動能的關鍵領域。齊魯石化黨委宣傳部部長高鵬認為,推廣新能源是大勢所趨,煤制氫是較為經濟實用的清潔高效技術。依托大型煉廠開展煤與石油綜合利用工業化示范,使用以煤氣化為核心的制氫系統,將有利于緩解清潔燃料供應緊張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