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還是拆除歷史建筑應審慎
來源:網絡轉載 | 發布/修改時間:2019-05-13 | 欄目:新聞動態 | 點擊:930
一棟擁有60年歷史的老建筑,陷入了去留之爭。2019年5月以來,有媒體報道稱,上世紀50年代建造的原徽州行署文教局老樓的屋瓦、石臺階遭到破壞,疑似已進行拆除工作。黃山市相關部門回應稱,掀掉該樓屋瓦,并非官方的意見,已叫停這一行為,并已要求有關機構加強對該樓的維護。
建于上世紀50年代,有著60年歷史的建筑,到底有無必要保護?與那些明清時代上百年的老建筑相比,它當然算“后輩”,但是在文保領域,一般50年以上的建筑,就可以被歸為歷史建筑。像上海就于2017年年初開始,對城區50年以上的歷史建筑進行全面普查工作。這至少表明,對擁有50年以上歷史的建筑,在處理上就應多一點慎重。事實上,原徽州行署文教局老樓雖然尚未被列入文物保護范圍,但其位于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屯溪老街的建設控制區內,又是當地罕見的上世紀50年代建造的徽式建筑,如果動輒拆除,其合理性當然存疑。
在此之前,圍繞該建筑的去留,當地市民和相關專家、學者已經有過討論,其中保留的觀點占據主流。在這一背景下,其仍未能逃脫被部分破壞的命運,足見拆除方的顢頇。目前當地官方已經叫停拆除行為,希望最終能夠有個妥善的修復保護方案。此事因城市“提升改造”而起,也應讓各地重新思考老城區提升改造與歷史建筑保護的關系。
當地正在對該老樓所在的屯溪老街進行商業文旅開發,所謂“提升改造”正是打著開發歷史老街的旗號。這與當前不少城市挖掘歷史文旅資源的邏輯是一致的。但問題在于,一邊標榜歷史文旅資源開發,一邊卻棄真正的歷史建筑于不顧,這未免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也未嘗不是對真正文旅開發的扭曲。事實上,這樣的做法,在今天很難說是個案,不少地方熱衷于爭奪名人故里,卻放著現成的歷史文物和遺跡不加珍視。就在今年3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與國家文物局對部分保護不力的國家歷史文化名城進行了通報,其中就不乏“古城或歷史文化街區內大拆大建、拆真建假”的現象。
古城區、老街發展到一定階段,適度地“提升改造”是必要的,搞文旅開發也無可厚非,但尺度必須適當。如果最終是通過“拆真”來為“建假”騰出地方,這樣的開發改造思路已然得不償失。其實,提升改造與對老建筑、文物的保護本來可以并行不悖,恰當的修繕,不但可以讓歷史建筑重新煥發活力,起到保護作用,也能夠提升城區的整體質量,兼顧“提升改造”的目的。
文旅開發也是同樣的道理。當前幾乎每個地方都在打“文旅牌”,可多數地方的文旅資源都呈現出千城一面的觀感,就是因為真正具有地域文化特色和歷史底蘊的建筑越來越少,而同一風格的“人造景觀”越來越多。推倒重建是最簡單的開發方式,但卻也可能是代價最高、缺乏內涵的開發思路。在今天,無論是基于歷史文化保護的內在要求,還是著眼于文旅開發的市場競爭需要,古城、老街的仿造式開發之路,都不應該再繼續下去,更多的城市應該學會“螺螄殼里做道場”,提升精細化改造意識和開發能力。
曾有人感嘆,中國多數城市都可以稱得上是“歷史悠久”,但能夠讓人看出城市歷史底蘊的建筑卻不多。一定程度上說,一座城市完整的歷史建筑梯度,就是呈現其歷史、文化最精準的符號。在中國城鎮化率已過半的今天,城市的提升改造,是時候為歷史建筑留下更多的棲息空間了。當然,這方面不僅需要城市管理者的自我覺醒,也更依賴制度層面的倒逼,像最近四川提出將文物安全工作納入政府年度考核評價體系,就值得借鑒。